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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合肥安宜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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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省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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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安宜美皖中全食材产业链(EPC)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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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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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6年3月2日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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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报价及服务期 |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庆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省医药设计院) 投标报价:设计费率:99.18%、施工费率:98.85% 工期:400天,其中: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提交施工图成果;施工工期:370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旅投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合肥上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设计费率:99.98%、施工费率:99.58% 工期:400天,其中: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提交施工图成果;施工工期:370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行远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华盛国际建筑设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设计费率:99.78%、施工费率:99.68% 工期:400天,其中: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提交施工图成果;施工工期:37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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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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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并递交纸质盖章异议资料,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政务区天珑广场卓誉中心17楼,联系电话:136656837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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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招标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资料,一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三、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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