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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2020年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4   浏览量:1783

各申请人和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工作,根据《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登记规程》(中咨协职业〔2018〕89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申请人应根据本通知规定及要求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并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登记申请全部在线审核,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二、登记类别和申请人范围

(一)初始登记:合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证书》或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证书》,尚未进行执业登记或原登记证书已失效人员,可申请初始登记。

(二)变更登记:变更登记包括变更执业单位登记、变更专业登记。工程咨询单位发生分立、合并、兼并、改制、转让等事项变更以及单纯单位名称变更的,应为本单位咨询工程师(投资)申请变更执业单位登记。

(三)继续登记:登记有效期于2020年12月19日到期的,需要继续登记。由于系统更换,继续登记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四)注销登记:已获得登记证书,应予注销登记或申请注销登记的。

三、申报方式

咨询工程师(投资)通过《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登记系统》在线申报。首次使用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登记系统,应先注册个人用户,若登记状态与实际情况不符,则按执业登记系统中注明的方式进行确认后再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进行申请登记事项。(详见附件)

申请人、执业单位须填写承诺书,分别签字、盖章,承诺对申请材料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各阶段时间安排

(一)变更执业单位、注销登记申请。变更执业单位、注销登记申请每月受理,申请人应在每月20日前提交申请,经评审后于次月12日告知评审意见(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可提出反馈意见),次月底公布登记结果。

(二)初始登记、变更专业(含同时变更执业单位)登记申请。初始登记、变更专业每季度受理一次,申请人应在本季度第2个月20日前提交申请,经评审后于本季度第3个月12日告知评审意见(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可提出反馈意见),本季度末公布登记结果。 

(三)继续登记申请。登记有效期将于2020年12月19日到期的咨询工程师(投资),应于7月20日至10月20日提交继续登记申请。经评审后于12月12日告知评审意见(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可提出反馈意见),12月底公布登记结果。

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申请批准后,可在执业登记系统打印《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并获取电子执业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