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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机构项目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10   浏览量:5389

亳州市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机构项目

招标公告

 

安徽省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亳州市科技局的委托,对“亳州市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机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亳州市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机构项目

二、项目内容:基金总规模为3亿元,其中基金管理机构出资70%,争取获得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出资30%。基金分期出资,首期出资金额1亿元,首期基金投资完成率达到80%时,启动二期出资。

三、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包

四、管理费率及费用最高限价:费率不得超过2%/年。

五、管理期限:自中标之日起服务整个管理过程;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6.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投资企业或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申报主体为投资企业的,其注册资本或净资产应不低于5000万元;申报主体为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的,其实收注册资本应不低于1000万元。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具有完善的创业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规范的项目遴选和投资决策机制,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能够为所投资企业提供相关增值服务;

6.4基金管理团队及企业业绩:管理机构团队核心成员至少有2名具备5年以上省内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机构团队核心成员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至少有2个创业投资成功案例;(近三年案列两例,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三年)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191010 日至2019 1016 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至安徽省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亳州市经济开发区国购汇金广场B11楼)现场报名,招标文件费500/每份,售后不退。

7.2拟投本项目单位须提供下列证件: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须为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②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件)盖章复印件;注: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的,需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机构不接收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资料虚假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0 31 日上午9:00,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地点:安徽省亳州市经济开发区国购汇金广场B11楼。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安徽省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www.hdgczx.com)等网站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亳州市科技局

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主楼10

联系人:卢主任

联系电话:1364568989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经济开发区国购汇金广场B11

联系人:姜工

联系电话:18269991888    0558-5111848